关于性侵害儿童,中国没有立法明确定义。2013年《关于依法惩治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的意见》指出,其所称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,包括刑法规定的针对未成年人实施的强奸罪,强制猥亵、侮辱妇女罪,猥亵儿童罪,组织卖淫罪,强迫卖淫罪,引诱、容留、介绍卖淫罪,引诱幼女卖淫罪,嫖宿幼女罪等。但实践中,还存在大量不构成刑法犯罪的性侵行为。
警方调查发现,这些犯罪嫌疑人采用的黑客手段并不高深,懂一些计算机和网络常识的普通人稍加培训就能掌握。
《联大主席新年致辞 吁全世界协力终结新冠疫情》联合国儿童基金会驻华办事处儿童保护官员苏文颖对《财经》记者说,在儿童保护领域,“公认的一点是,目前的数据低估了性侵儿童发生率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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